首页 - BFindex必发指数网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西城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西城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本次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4个✿✿,房源共计465套✿✿。其中✿✿,大套型97套✿✿,中套型292套✿✿,小套型76套✿✿。
2.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3.上述公租房的租金单价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及收视费等✿✿。
2025年1月27日(含)前通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程序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家庭✿✿。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特别提示✿✿: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申请家庭登录成功后如系统显示的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家庭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请在登记时限内持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
一个家庭仅可按配租套型标准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配租✿✿,登记套型结果作为选房依据✿✿。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已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备案家庭✿✿,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备案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
第一组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必发bifa✿✿、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3.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
本次“快速配租”登记结果✿✿,将于登记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最终选房顺序另行公示✿✿。
选房入住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根据各项目情况组织实施✿✿,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属地街道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选房时按照第一组大套型✿✿、第二组大套型;第一组中套型✿✿、第二组中套型;第一组小套型✿✿、第二组小套型的次序依次选房伊藤✿✿。
为加快解决申请家庭住房困难✿✿,结合配租房源套型和登记家庭实际情况✿✿,本次选房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亦不可以降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大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中套型房源)✿✿。
特别提示✿✿: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租房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本次配租项目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将由西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复查)结果可向申请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
如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人自行到街道住保部门提出申请✿✿。经街✿✿、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西城区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伊藤✿✿。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在签订合同当月向户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必发bifa✿✿、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入住公租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再申报的家庭✿✿,自审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但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北京西城区房屋管理局和街道办事处住保部门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公租房】可获2024北京公租房网上申请平台(登记入口)✿✿、申请条件(京籍及非京籍)/材料/流程✿✿、公租房备案编号查询✿✿、各区公租房项目最新消息✿✿、公租房常见问题解答✿✿。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西城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
北京公租房如何申请呢?申请入口是哪个?请阅读下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备案资格的京籍家庭办理入住签约时✿✿,符合条件的话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哦✿✿。
北京朝阳区近期有什么公租房项目?2025朝阳区公租房房源有哪些?北京本地宝下面为您带来2024北京朝阳区公租房最新消息✿✿。
丰台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来了✿✿!丰台区人民政府发布公租房项目房源配租的公告✿✿,有意向申请登记的家庭可登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进行配租登记✿✿。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平谷区公租房最新项目信息✿✿,包括房源信息✿✿、配租对象✿✿、登记时间等✿✿,详见正文✿✿。
2024北京顺义区公租房有哪些项目可以申请?顺义区公租房项目进展如何?下面为您带来北京顺义公租房最新消息✿✿!
2024北京大兴区公租房有哪些项目可以申请?大兴区公租房项目进展如何?下面为您带来北京大兴公租房最新消息✿✿!
北京海淀区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在海淀申请公租房条件有哪些?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北京海淀公租房申请条件以及怎么申请✿✿,包括京籍和非京籍✿✿。
2024北京海淀公租房项目最新消息小编已经整理好了✿✿,下面为您带来北京海淀公租房最新消息伊藤✿✿!详见正文✿✿。
房山公租房最新消息✿✿:房源共计548套✿✿,涉及15个公租房项目✿✿,分别为✿✿:燕保·大学城家园✿✿、燕保·阜盛家园✿✿、朗悦嘉园✿✿、领峰四季园✿✿、乐活雅苑✿✿、漫缇家园✿✿、富禧良嘉园✿✿、青春天著佳苑✿✿、紫欣苑✿✿、圣水嘉名✿✿、佳和家苑
昌平公租房已经好久没有房源消息了✿✿,一直备注市民关注✿✿,现在✿✿,北京昌平区公租房最新消息终于来了!
【导语】✿✿: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西城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西城区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意向登记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本次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4个✿✿,房源共计465套✿✿。其中✿✿,大套型97套✿✿,中套型292套✿✿,小套型76套✿✿。
2.房源户型以实际交付入住房屋户型为准✿✿,面积和租金价格最终以申请家庭与产权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3.上述公租房的租金单价中包含物业费✿✿,不包含供暖费✿✿、水费✿✿、电费伊藤✿✿、燃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费及收视费等✿✿。
2025年1月27日(含)前通过“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程序获得保障性住房资格✿✿,且尚未配租✿✿、配售的家庭✿✿。
(1)自行登记✿✿: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网站(✿✿,点击“多元业务”→“公共租赁住房”→“业务办理”→选择相对应的配租计划后点击“点击查看”→点击“去登记”→点击“立即登记”按钮进入登记系统界面✿✿,并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系统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2)协助登记✿✿: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网络办理意向登记存在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保障性住房备案通知单原件✿✿,到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络登记✿✿。
登记家庭应在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内选择唯一套型(如小套型✿✿、中套型✿✿、大套型)进行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规定的配租套型标准为✿✿:
特别提示✿✿:此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申请家庭登录成功后如系统显示的家庭信息✿✿、优先类型✿✿、适合套型等与家庭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请在登记时限内持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窗口申请协助登记必发bifa✿✿。
一个家庭仅可按配租套型标准选择唯一套型进行登记不允许升档✿✿、降档登记✿✿,一经登记✿✿,即视为申请家庭同意按照意向登记套型配租✿✿,登记套型结果作为选房依据✿✿。
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人口✿✿、住房✿✿、收入等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的或已超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必发bifa✿✿,不得进行意向登记✿✿。
已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备案家庭✿✿,已累计放弃选房或签约两次✿✿、配租资格受限制的备案家庭✿✿,不得参加本次配租活动✿✿,意向登记结果视为无效✿✿。
第一组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含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家庭✿✿、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家庭✿✿、重度残疾家庭✿✿。
(3)备案年份✿✿、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优先配租资格的家庭✿✿:原“三房”轮候家庭✿✿、60周岁(含)以上老人家庭(截止登记结束之日✿✿,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老人的)✿✿、优抚对象(含复转军人✿✿、复员军人)家庭✿✿、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家庭✿✿、见义勇为家庭✿✿、成年孤儿家庭✿✿、消防救援人员家庭✿✿、2人及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3.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依据线上登记结果✿✿、线下确认情况按照上述分组及排序规则确定最终选房顺序✿✿。
本次“快速配租”登记结果✿✿,将于登记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最终选房顺序另行公示✿✿。
选房入住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根据各项目情况组织实施必发bifa✿✿,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属地街道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选房时按照第一组大套型✿✿、第二组大套型;第一组中套型✿✿、第二组中套型;第一组小套型✿✿、第二组小套型的次序依次选房✿✿。
为加快解决申请家庭住房困难✿✿,结合配租房源套型和登记家庭实际情况✿✿,本次选房按照大✿✿、中✿✿、小套型房源的顺序依次开展选房✿✿,在大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中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大套型房源;在中套型房源有剩余的情况下✿✿,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可以升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但不得跨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小套型的家庭不得跨档选择大套型房源);亦不可以降档选房(例如✿✿:登记配租套型为大套型的家庭不得降档选择中套型房源)伊藤✿✿。
特别提示✿✿:根据《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复核及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21〕8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公租房备案家庭放弃选房或签约累计两次的✿✿,一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一年期满后✿✿,经该家庭申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复核程序对该家庭进行资格复核✿✿,经复核仍然符合条件的✿✿,可再次纳入配租范围✿✿。公租房备案家庭再次累计两次放弃选房或签约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再向其提供房源✿✿。
本次配租项目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前✿✿,将由西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登记家庭的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复查)结果可向申请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此次选房视为无效✿✿,产权单位不予为其办理入住手续伊藤✿✿。
如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人自行到街道住保部门提出申请✿✿。经街✿✿、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取得西城区公租房租金补贴备案资格的✿✿,签订公租房合同且申请办理租金补贴领取手续后✿✿,方可按照政策规定发放租金补贴✿✿。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在签订合同当月向户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补贴建筑面积上限60平方米伊藤✿✿,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入住公租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再申报的家庭✿✿,自审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但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必发bifa✿✿。
北京西城区房屋管理局和街道办事处住保部门负责本次政策解释及资格复核工作✿✿,产权单位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必发官方网站✿✿,必发官网手机必发888娱乐✿✿,bifa必发888官方网站✿✿,污染处理bifa必发娱乐✿✿。必发bifa娱乐✿✿,